「金好貸專案」
貸款類別 消費型(最長五年)
貸款對象 一般對象 凡年滿二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具行為能力,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者,均可申請。
申請人應具正當職業,且應任職連續滿一年以上(醫師、醫療人員、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土木結構師、教師、公職人員、精算師、證券分析師等 領有專業證照之從業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之正式員工得不受任職連續滿一年之限制),如申請人職業屬行業級別表(如附表)者,依上表表列規定。
中小企業主 凡經營『開設(免用)統一發票之企業(含獨資、合夥)、或依法免徵營業稅之企業』等事業之負責人,且負責人與該事業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者。
申請文件 一般對象 1.借款人應提供最近年度薪資扣繳憑單或最近六個月存摺交易明細,供本行參酌,為核貸額度之依據。
2.借款人在職證明或識別證加最近一個月薪資單。
3.其他財力證明文件。(非絕對必要)
中小企業主 1.借款人應提供所經營事業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其他相關設立證明、或繳稅證明文件。
2.借款人應提供所經營事業最近一年度之『營業人銷售稅額與稅額申報書』或『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須經收款公庫蓋章)』 、或執行所得申報證明及營業規費收據。
3.其他財力證明文件。(非絕對必要)
償還方式 消費型按月攤還本息(年金式)
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範例說明:
貸款金額:30萬元。
貸款期間:5年。
貸款利率:基準利率加4.5%機動計息。(目前利率為9.09%)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0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9.81%。
註: (1)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 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